关于普通高中高考成绩中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工作通知
湖南 市、地、县、市教育(体育)局和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湖南新高考评分方法及换算公式如下:
一、选择性考试内容与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选择性科目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普通高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优势和要求选择6门学科中的3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的考试。其中,物理或历史是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四门学科是再选学科,考生从其中选择两门科目参加考试。
(2)考试安排。从2021年起,将实行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将在当年6月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安排。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的展示和使用
(一)成绩呈现
1.在选择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的结果与原始结果直接呈现;重新选择的科目的分数在等级分配和转换后显示为等级分数。
2.等級赋分方法。
赋分从30分开始,满分为100分。在每一次重新选择的科目考试中,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分为A、B、C、D、E等。每个等级的考生人数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转换基数是实际参加再选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在转换过程中,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进行转换。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等级分数区间(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见附件),根据换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转换后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排序不变。
3.等级赋分换算公式。
Y1和Y2分别代表某一等级的原始评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T1和T2分别代表相应等级的分配分区之间的下限和上限;y表示考生的原始分数,x表示转换后的等级成绩。当考生的原始分数恰好是原始分数区间的上限或下限时,不需要根据换算公式计算,对应指定区域之间的上限或下限分数就是考生的分数。
(二)成绩使用。选择性考试的结果对当年高考有效,并纳入高考考生的总成绩,作为进入高校的依据。
三、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在再选科目中,某科目的考试人数比保障基数少的情况下,以保障基数为基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保障基数是根据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决定的。
四、其他事项
考试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些措施从2018年秋季开始对高中一年级学生实施,2021年将进行初试。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再选科目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